作者: admin 发布时间:2024-03-19 09:46 浏览量:次
鉴于医学科学的要求,临床上对剖腹产有严格的规定,如母亲年龄超过35岁,母亲身高不足150厘米,胎儿头部过大而母亲骨盆过小,或产道过窄使母亲不能自然分娩,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宫内胎儿急症等。只有在符合这些临床指征的情况下,才可以考虑进行剖腹产来取出胎儿。
同时,应该注意的是,剖腹产只是解决难产、保护胎儿和孕妇生命的紧急措施。然而,它的安全性只是相对的,而且会对孕妇产后的健康造成损害;因此,无论是医生还是孕妇本人及其家人,都必须谨慎地做出剖腹产的决定,而不是随意地决定。
如果孕妇不能经阴道分娩,或经阴道分娩会危及孕妇或胎儿的安全,则可采用剖腹产。如果出现以下情况,医生和病人应考虑进行剖腹产,以确保母亲和婴儿的安全
对胎儿的风险。
1.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减少。
2.心率低或高。
3.子宫的异常:子宫太小、有疤痕或畸形。
4.多胎妊娠。
5.子宫颈的异常:子宫颈口太宽;孕妇的活动性生殖器疱疹感染。
6. 胎盘和脐带的异常:前置胎盘;胎盘早剥。
7.发育畸形。
有以下风险的孕妇。
1.头盆不称:胎儿头部过大,无法通过骨盆。
2.分娩时间过长。
3. 胎位不正:臀位;横位。
4、高龄产妇。
5.孕妇情况危急。
通俗地说,剖腹产是当母亲或婴儿不能自然出生时,通过手术将胎儿从孕妇体内取出的一种方法。当然,剖腹产的前提条件是母亲无法自然分娩,而且胎儿处于紧急状态,不允许母亲自然分娩。